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3日-2016年4月21日
三、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团委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全校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分管校领导(组长)、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员)组成,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学校相关领导老师、各相关领域的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大赛内容及参赛形式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各创业项目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创业计划竞赛
面向在校大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创业项目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参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PPT演讲)等。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2)创业实践挑战赛
面向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参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运行报告、项目展示介绍、项目注册营运证明材料(含单位概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公益创业赛
面向在校大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1.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等。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参赛团队原则上不少于2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各学院自行评选所属院部的学生创新创业设计方案,并于4月18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3)。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档则通过邮箱(304137299@qq.com)报送。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优化参赛团队组合,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着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提高创业能力。
3.各学院要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选派的参赛团队必须有指定的专业老师全程跟踪指导。
4.各学院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借助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七、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优秀团队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500元;三等奖3个,奖金300元,优秀组织单位2个,优秀指导老师6名。奖金仅限团队创业使用,若挪为他用,一经查处将全额收回。
2.大赛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等各项创新创业大赛,同时获得优秀创业项目的团队可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大赛有关具体事宜可与校团委大学生创业见习中心以及大赛工作人员联系。
联 系 人: 罗 雯(团委) 王 超(教务)
联系电话:13477087712 13871212520
电子邮箱:304137299@qq.com 632515083@qq.com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团 委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