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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暑期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培训交流相关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7-09-15 点击:

各院部:
2017 年暑期教师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培训交流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为做好工作总结和成果分享,进一步扩大教师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和培训的成效,现将总结阶段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相关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 专任教师参加暑期实践锻炼。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按通知要求完成《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每周完成日志不得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400字)、实践锻炼总结(不少于3000字)及其他实践成果材料。如实计算实践锻炼天数(实践锻炼时间不能与教学、培训等时间重复计算,周末、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填写《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实践单位、院部需核实确认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 公共基础课教师参与暑期社会调查。参与暑期社会调查的公共基础课教师应按通知文件要求,如实计算调查天数,认真填写《公共基础课教师参与暑期社会调查表》和其他调查成果材料。社会调查单位、学院需核实确认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公共基础课教师参加了暑期实践锻炼的,按暑期实践锻炼要求提交材料。
3. 暑期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的教师应在培训结束后向学院提交培训学习总结报告电子版(不少于3000字)及培训相关证书电子版,报告中应包含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体会以及对改进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以上教师个人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9月20日前提交至所属部门。
(二)院部提交材料
1. 《暑期教师实践锻炼一览表》或《公共基础课教师参与暑期社会调查汇总表》或《培训汇总表》。
2. 参加实践锻炼教师个人提交的材料及个人《报告会议记录表》。
3. 提交暑期检查、慰问的电子照片材料和有关新闻报道(电子版)。
4. 暑期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和各类培训由于其它原因未按计划完成的,需按实际情况报送并说明未完成原因。
二、召开专题成果交流报告会
各院部要根据实践锻炼的内容在本部门召开专题成果交流报告会,推选3-5名教师作专题汇报。统一安排在9月20日-9月30日召开报告会,各院部需提前向人事处上报报告会确定召开时间。人事处将随机选择1个学院的培训交流报告会作全校观摩,届时将邀请联系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
请各院部于1010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按档案归档要求报送人事处(图书馆823室)审核盖章,电子版发人事处杨雪老师,交学校档案馆归档。所有材料各院部自行备份。
三、考核
1. 学校人事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院部对参加 实践锻炼、社会调查和培训 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次 实践锻炼或社会调查或培训 不予认可。
2. 参加 实践锻炼和社会调查的 教师 原则上 不得申请在非寒暑假期间进行 实践锻炼、社会调查 。未按要求统一申报或审批不通过的 实践锻炼、社会调查 行为一律视作无效,不作为申报职称的经历。
3. 未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同部门及个人未完成此项工作, 将将 如实记入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和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 教师到企业进行 实践锻炼、社会调查 期间的表现及效果将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文静 杨雪 8875604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 年9月14日

附件:1.公共基础课教师参与暑期社会调查表格

     2.教师暑期实践锻炼表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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