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见教社科司函〔
2018〕13号文件(后附)
二、学校截止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8年3月1日,同时报送与网络申报内容相同的书面材料至科研处(图书馆817室),联系电话:027-88756029。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
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电子版以“二级学院(部)+项目名称+姓名”命名)。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除了上述两项以外,《申请评审书》后还需要附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帐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申请评审书(含
A、B表)》等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A、B表左侧装订在一起。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
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校内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