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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开展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1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常态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

一、聘用对象

1.纳入学校岗位管理的教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包括正式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制A类及B类人员,不包括聘用合同制C类人员)。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各级领导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聘任工作,按国家、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成立相关基层评审机构(91日)

1.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各类人员聘期考核与新一轮教师岗位聘用评审推荐及政策解释工作,受理学院层面申诉。

2.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聘期考核与新一轮岗位聘用评审推荐及政策解释工作,受理申诉。

3.非教学单位及部门在本单位内开展聘期考核,负责本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申报组织及政策解释工作。

4.各单位设置1名资料员,负责聘期考核材料及新一轮岗位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报送。

(二)开展聘期考核(92-99日)

1.公布各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信息,通知各类人员聘期考核要求及完成时限。

2.组织本单位各类人员填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岗位聘期考核表》,结合各单位实际(可采用汇报、书面述职等形式)组织述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述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

3.归口教师岗位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相关人员除参加原岗位述职,还需向归口单位提交聘期考核表并参加相应的述职。

4.二级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非教学单位及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人员(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聘期述职材料,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聘期述职材料,分别拟定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向人事处报备。

(三)岗位申报与评审

1.教师岗位

1)聘用工作依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武交院人〔202235号)及《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2022)》。

2)公布岗位职数与评审组织(92日):

教师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数(含现岗教师名单及各级设岗职数)由人事处提前下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职数组织相关岗位申报评审工作。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职数(含现岗教师名单及各级设岗职数)由人事处提前下发至学生工作处,请学生工作处统筹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评审工作。

3)组织个人申报(92-99日):

申报对象: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含归口教师岗位的相关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含归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相关人员)、实训指导教师。

申报对象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教师岗位)》,对照申报条件(详见《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2022)》第五条岗位基本条件、申报条件)据实填报上一聘期(时间界定详见相关政策统一说明,下同)相关业绩成果,需标明符合条件的项目序号、业绩成果描述、计分值(实训指导教师除标明符合条件项目序号,还需在AB表中查找对应项目编号以便折算分值,具体参照申请表填写示例)。

专业归口教师岗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相关人员的《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应二级学院。

申报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的教师,只需填报申请岗位职级,无需填报业绩成果。

为减轻教师申报岗位工作的负担,本次申报采取先提交申请表审核,审核部门对其中无法直接确认的业绩成果,反馈给申报对象补充支撑材料后再予以审核认定。

4)开展资格审核(相关业绩成果审核)(99日后开始):

二级学院资料员联系各审核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部门对个人申请表(相关业绩成果)审核后,由二级学院对资格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计算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