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学工作

关于组织期初学籍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2-16 点击:

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院校二级学籍管理,提高学籍政策执行力度,提高学生基础数据一致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我处将于 2017 2 22 日起对校属九个二级学院开展期初学籍检查,并将发布学籍数据月报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学院 2016 届毕业证发放签收情况(含 12 月清考)及未发毕业证存放情况;
(二)检查各学院学籍异动存底材料归档情况;
(三)核对各学院在校生花名册及统计数据;
(四)发布《学籍检查信息及确认表》进行学生确认、院系审核;
(五)了解各学院学生注册情况。
二、检查形式
教务处协同其他学院进行交互式检查(见下图)。

二级学院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船舶与航运学院
教务处、艺术学院
2017 2 22 日上午
物流学院
教务处、机电工程学院
2017 2 22 日下午
汽车工程学院
教务处、旅游与商务学院
2017 2 23 日上午
交通工程学院
教务处、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 2 24 日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
教务处、物流学院
2017 2 24 日下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务处、船舶与航运学院
2017 2 27 日上午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务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 2 27 日下午
旅游与商务学院
教务处、汽车工程学院
2017 2 28 日上午
艺术学院
教务处、交通工程学院
2017 2 28 日下午

 

三、检查成员
教务处负责人、学籍管理员;各学院分管院长、教秘、学工办主任。
四、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将与 3 月初向各学院公布,并按排名评选优秀学院三个。
五、发布学籍数据月报表
教务处将在本次检查基础上,发布学籍数据月报表。今后各月,教务处将发布月报模板,组织各学院自行总结、月报。月报结果可作为学生管理基础数据,月报数据可用于各项统计、数据上报。
教务处
2017 2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