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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制定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6-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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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现有专业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新版(201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工作安排

各专业要作好专业调研活动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责任部门

6月12日~7月1日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各二级学院

各专业

7月2日~7月9日

审核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全部录入上报工作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

公共课部、思政课部

实践教学中心

船员培训中心

7月10日~7月15日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汇编印制工作

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

1.执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认真按《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要求编制;

3.充实、调整专业指导委员会。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中,企业专家应不少于5~7名。

4.要根据调研行业企业的情况,明确本专业毕业生从事的各项就业岗位,合理归类职业方向,研究确定工作任务,认真分析职业能力,精心设置理论与实践课程和计划教育活动。

5.课程要针对职业能力来设置。课程内容要根据职业能力的要求确定。

6.精心设计校企合作、项目导向教学和任务驱动教学等工学结合课程或特色课程,加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7.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草案后,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要组织学管部门的领导和辅导员参加讨论,完善专业相应的教育目标及其活动内容设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8.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要组织召开全体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方案没有经过论证,不得组织实施。

论证会要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9.相关资料,各二级学院要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10.请各二级学院将所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录入者名单于7月2日前报教务处,以便预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

11.上报材料要求

①人才培养方案:完整版本的电子文档和文本材料;

②2015年新招生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速递服务与管理)需提交以下材料:专业《调研单位登记表》、专业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表、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外聘专家登记表。

③为便于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封面上专业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的签字需手写,并将“×××学院”替换为本二级学院名称,将其他栏目处保持空白。

④为便于印刷,电子版人才培养方案封面上所有签字一律电脑打印出来,批准日期统一填写“2015年6月”

三、资料提供

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专区-教学运行-人才培养方案”中下载或查看。

联系人:杨垒(电话:6057)、张术平(电话:6056)。

教务处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