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武交院科〔2012〕50号)(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即日起将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内容。
(二)去年漏报的科研成果可在本次登记中补报。
二、成果登记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方式进行,系统已挂在OA“个人常用系统”界面中,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OA用户名。
(一)申报人按登记类别如实填写成果信息,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论文首页、目录页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2、在SSCI、SCI、A&HCI、EI、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武汉地区有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
3、专著、教材、译著、教辅教材的封面、前言、目录(本人撰写部分首页)和版权页,并提供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字数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将不予认可;
4、获奖或专利情况需提供获奖或专利证书;
5、在各类科技与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论文及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网上审核, (成果是否属实、提交材料是否完整),按《办法》予以认定科研分后。将成果汇总表分类导出,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于2018年1月2日16:0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whjzyky@163.com。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科研处对单位提交的汇总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后,提交学校按政策进行科研奖励。
三、登记要求
(一)因登记审核时间较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成果的登记审核,避免延误学校整体科研奖励津贴测算。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成果漏登,在本年度规定期限过后不再补登。
(三)除著作、编著、译著、教材、教辅教材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由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成员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不再重复录入。
(四)中文核心期刊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为准。
(五)《办法》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可在科研处网页上下载查看,不单独打印纸质版。
咨询电话:027-88756029
报送地点:图书馆817室
附件: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武交院科〔2012〕50号)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