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鄂教科办函〔2015〕3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申报指标
我校本次限报指导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在个人申报、院(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和校学术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确定最后申报推荐项目,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报者如实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学院(部门)集中于2015年11月1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档1式1份报送科研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和校学术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科研处向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分配网上申报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者收到登录账号及密码后,请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网址:),完成数据录入、申请书上传。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学校整体项目申报。
(三)申报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省教育厅通知(鄂教科办函〔2015〕3号)、有关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和“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上下载。
咨询电话:88756029
科 研 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