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及社会服务

科研工作

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各类科研课题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科研课题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科研课题,促进学校科研环境的健康发展。根据文件规定和相关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2019年下半年各类科研课题集中结项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所有到(超)期科研课题。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2019年下半年各类课题结题将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凡申请结项的课题须于2019年10月9日前将结项评审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装订,只用夹子夹上即可)交到科研处。

材料内容及编排顺序包括:

1、目录

2、结题申请表+项目结题审阅表

3、项目申报书

4、立项批文(纵向立项文+学校资助配套文)+经费预算报告

5、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6、研究过程支撑材料(调查问卷表、调查报告、研讨会记录、等)

7、研究报告(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一般课题字数不少于1.5万字,重点课题不少于2万字)

8、成果材料:论文(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的《第一(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出版的专著、教材等成果(须与研究课题相关,并有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和立项编号”成果等字样)

9、经费结算报告

(二)结题材料电子版(主要包括结题申请表和研究报告)以“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

(三)结题验收

凡通过初审合格课题,科研处将于10月10日至11月7日间,分类组织会议结项评审。

集中会议验收结题方式,由学校聘请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规模一般为5-6人)进行评审结题。校级课题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校外专家1-2名,校内同行4-5名构成;校外课题评审组一般须有3名以上校外专家构成;部分校外课题参照校级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学校初评,校外课题以初评结果报出,供发题单位是否结题的依据;校级课题以初评结果为结题结论。

                                          科研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