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防疫要求(以下要求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实时调整)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控
所有考生由所在学院(以下简称所属学院)负责按原有程序从考前第14天开始(即5月28日起),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检测。考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属学院。异常情况所属学院统计汇总后以日报形式及时报告教务处。
(二)对异常考生按规处理
1.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有上述情况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健康提醒
(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以平和心态复习、备考,避免因过度焦虑而引发身体不适,耽误考试;
(二)避免考前28天内频繁外出或有旅行史,避免与高风险区人群有密切接触,尽量不去校外人群聚集场所,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我约束、自我负责;
(三)注意赴考安全,做好健康防护
1.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
2.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4.考试当天确保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到达,服从学校、考场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体温检测,有序进入考场。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缴费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或者账号、邮箱密码找回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系统维护人员
(二)信息核对过程中如遇考生照片及信息等问题(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有误,或者照片缺失等),请考生及时上报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联系学籍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提醒并敦促学生核对。
(三) 报名缴费期间其他问题,请考生上报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联系学校考点办公室,联系人:万老师
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