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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切实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4-2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教育
1.开展专题学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不良借贷的风险防范工作,认真组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专题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和省政府金融办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鄂金办发[2016]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不良借贷危害的认识。
2.加强教育引导。各学院要通过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签名承诺等多样形式和道德与法制讲堂等多种渠道,深刻揭露非法借贷的危害,强化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分析和预警信息,加强痕迹管理,切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
3.搭建宣传平台。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广播、微信、微博、QQ等宣传方式定期推送关于不良借贷的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确保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知识入心入脑,全员覆盖。
二、迅速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
各学院要立即开展学生不良借贷情况摸排和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
1.摸底排查。各学院以班级( 15、16级 )为单位,通过填写《大学生网络借贷问卷调查表》(见附件1)等形式,开展学生自查、组织排查,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园不良借贷具体情况。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1)本院学生参与“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
(2)是否有学院教师、学生、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校开展网贷业务;
(3)是否发现校园周边有各类校园贷的宣传、推销、代理网点;
(4)本院学生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汇总调查情况。各学院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班级学生校园贷情况及时汇总,并填写《大学生校园贷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主动介入并及时处置不良借贷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情况,应积极介入和及时上报,并会同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部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已经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参与宣传、推销、组织非法借贷行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部报告,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已经发生学生不良借贷事件的学院,应填写《学院不良“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负责的工作专班,认真排查,确保结果准确,不走过场。排查要到班级、到寝室,特别是因外出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的学生、消费行为异常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排查到位,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2.分类甄别。在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正常信贷(如助学贷款、合理的信用消费等)和不良贷款、高利贷的区别。对出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查明真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对发现的不良借贷信息,要及时会同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理。
3.报送材料。各学院将开展不良借贷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27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学生工作部(邮箱:whjzyxgb@whtcc.edu.cn @qq.com)。主要包括:①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专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已经取得的成效和经验;②全方位摸底排查情况及相关数据(附件2);③典型案例处置情况(附件3);④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具体措施。
联系人:孙真
电话:027-88756079
附  件:1.大学生网络借贷问卷调查表
2.高校校园贷情况汇总表
       3.不良“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    
4.校园贷相关文件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