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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举办第四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培训暨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点击: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16-11-28 09:50

各学院、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鄂教思政〔2011〕8号)、《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鄂教思政〔2012〕13号)等文件精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举行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心理问题识别能力,提高学生自助与助人能力,巩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2016年新进教师、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校医院医生、宿舍管理员和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6 年11月—12月(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见表)。
四、培训内容
培训及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主讲人
参加人员
11 月30日(周三)14:00
行政楼1号会议室
辅导员角色的自期与自律
彭 路
(湖北交通职业学院)
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
12 月8日
(周四)14:30
行政楼1号会议室
重点关注学生家庭的阻抗与应对
雷光辉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发展研究与指导中心)
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
12 月13日
(周二)12:30
南苑多功能厅
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白 晶
(物流学院学工办主任)
2015 级、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
12 月14日
(周三)
12 :30
南苑多功能厅
心理委员的助人态度及技能
汪小凡
(经济管理学院心理辅导员)
2015 级、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
12 月15日
(周四)14:30
南苑多功能厅
大学生常见精神心理疾病的识别
校外专家
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
班级心理委员
2016 年新进教师
校医院、保卫处、宿舍管理员
12 月中旬
待定
素质拓展训练
学工部
班级心理委员
五、培训要求与考核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动员、认真落实,心理辅导员作为指定负责人做好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12月2日前填好《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发送至1853128622@qq.com;
2 、严格考勤管理,办公室设在各学院的学工办。为保证学习效果,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学工办公章;
3 、请参加活动的师生提前10分钟入场,各学院学生负责人负责维护会场秩序;
4 、培训时,参加培训的同学要自带笔记本和笔,做好笔记,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结束后撰写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或论文,由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审阅后推荐2篇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从中评选出10篇优秀心得体会或论文;
5 、培训结束后,按照学校班级心理委员制度(见附件1),各班心理委员要在本学院心理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反馈信息的工作;
6 、经考核合格,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危机培训结业证”。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 年11月23日